济南大学商学院硕士学位点介绍 | 会计(MPACC)
院校招生 | 2022年09月30日 10:42 | 文章来源:都学MBA
会计(MPACC)
商学院学科专业始建于1965年,2015年12月由原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和酒店管理学院合并成立。学院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管理科学与工程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工商管理、金融、会计、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五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大数据管理与应用、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学、投资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9个本科专业,设有MBA中心和MPACC中心。
学院现有专职教师160人,其中,教授34人,副教授81人,具有博士学位老师96人,博士生导师7人。拥有山东省教学名师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岗位专家和入库专家5人,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成员4人,济南“5150”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泉城特聘专家”1人。先后聘请国内外知名学者、企业家等50余人担任客座教授和发展顾问。
学院秉承“学生为本、学术为上、学科为重、学风为根”办学理念,践行“国际化、社会化、标准化、差异化”发展思路,弘扬“博文约礼、经世致用”办学精神,实施“质量立院、科研强院、人才兴院、文化凝院”四大战略,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科学研究为先导,以师资优化为关键,以人才培养为目标,以政治思想和文化制度为保障,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商学院!
一、学位点介绍
本学位点办学历史悠久,1983年设立财务会计专科专业,1997年设立会计学本科,2005年技术经济及管理硕士点招收财务管理方向研究生,2012年获批山东省高等教育名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专业,2015年招收会计学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15年获批山东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建设专业,2016年获批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重点专业群(会计学专业是核心专业),2016年开设了“会计创新人才实验班”(CIMA),2018年获批会计专业硕士学位(MPACC)授予权,2019年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19年开始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会计专业硕士,基本学制为3年, 研究生在校修业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延期毕业)最长不得超过6年。承袭会计学科发展的优势,该学位点已建设成为师资力量雄厚、专业积淀深厚、教学质量过硬、教学与研究设施完备的会计和财务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基地。
二、2023年招生方向与特色
研究方向主要有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
1、财务会计
主要研究领域:利益相关者会计、生态环境会计、政府会计、税务会计、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政府审计与社会审计等。
2、管理会计
主要研究领域:成本管理、预算管理、绩效评价与方法、财务共享、财务大数据分析、公司分类治理等。
三、硕士点开展学术研究成果介绍
近年来,该学位点专业教师主持国家级项目10项,省部级项目25项,其中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4项。在《会计研究》、《审计研究》等CSSCI期刊发表论文130余篇,其中在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和《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14篇。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8项。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2023年9月底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在2023年9月底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本科课程成绩单或本科课程考试准考证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手续。
其它类型的考生须符合拟报考专业的相关要求,具体要求见《济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济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奖助体系
学业奖学金
1.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10%)
2.二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25%)
3.三等学业奖学金3000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50%)新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办法在组织复试前公布于复试方案中
国家助学金
1.6000元/人年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研究生单项奖学金
1.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奖学金,按照学校与奖学金设立单位签订的协议执行
2.学校设立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研究生奖励基金),奖励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学风建设、大型赛事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三助”津贴
1.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学校承担
2.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
3.补助对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周老师(研究生办):0531-82769270
隋老师(MPAcc中心):0531-82767739
朱老师(MBA中心):0531-82767619
QQ群:204183416 712013711(MBA)
联系地址及邮编
济南市舜耕路13号济南大学商学院 2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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