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 | 2022年10月09日 16:24 | 文章来源:都学MBA
为做好广西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提高选拔质量和招生工作水平,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招生专业、招生规模
(一)招生专业
详见《广西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计划
本年度我校预计共招收硕士研究生1948名(含正常计划、专项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广西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该计划仅供各位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生源状况、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做出相应调整)。
二、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为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必须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除满足“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除满足“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的考生,除满足“报考条件”(一)中的1、2、3各项要求以及招生学院提出的其他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只招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办法招收学生,汉族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0%。需参加全国统考。
考生除满足“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外,须同时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该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报考时选择“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
我校该专项计划分专业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详见《广西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敬请相关考生及早规划,理性报考。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包括《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我校该专项计划招生专业为体育类别,具体计划数详见《广西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五)报考心理健康教育领域和体育、体育学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教育中的心理健康教育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除满足“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外,报考前所学本科专业须为心理学类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711等)。
2.报考体育学、体育硕士研究生的跨学科考生,必须具有二级运动员证书或近四年参加过省(区)运会、大运会及以上级别的体育比赛,并获得前6名或三等奖以上名次。
注:毕业专业为体育学类专业(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休闲体育)以外的考生认定为跨学科。
报名前,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网上确认或录取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及按规定交纳报考费,并按照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的要求按时办理完成网上确认事项。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报考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https://yz.chsi.com.cn,或教育网:https://yz.chsi.cn)。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网报时应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考生根据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报名点约束要求,选择就近的报名点参加初试。
3.注意事项
(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打算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报考类别为“12定向就业”,且定向就业到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在“备用信息”填写“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可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分为以下2类:
(1)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备用信息”填报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填报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方(详见《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且毕业后必须到定向地区工作。
该类考生在复试前必须提交以下2项材料:
①户口本(户主、父母、考生页)或少数民族户籍证明。
②广西民族大学少数民族应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
(2)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在网上报名时须在“备用信息”填报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填报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且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工作。
该类考生在复试前必须提交以下5项材料:
①户口本(户主、父母、考生页)或少数民族户籍证明。
②考生工作单位与考生本人签署的劳动合同。
③考生工作单位为考生本人缴纳社保证明(至复试当月连续6个月)。
④考生工作单位为考生本人发放工资证明(至复试当月连续6个月)。
⑤广西民族大学少数民族在职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
注: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若达到国家线中“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的要求,可按规定享受照顾政策上线,但上线不一定能进入复试,还需根据一志愿正常上线考生情况、考生在各专业中的排名情况以及该专业招生计划等因素来确定。
(5)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网上确认
1.考生网上报名后,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及要求根据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及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执行。
(1)选择广西民族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为4508)的考生,网上确认公告预计于10月下旬左右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
(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网上确认提供照片须为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该照片将用于初试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校园一卡通及学信网录取照片等环节),请各位考生谨慎对待。要求正脸头像,人脸水平居中,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个照片的比例为2/3,脸部无遮挡,请着正装,不要化妆、PS、抠图,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首饰、美瞳拍照。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5M,宽高比例3:4。
郑重提醒:考生网上确认后至新生取得正式学籍前,均不得修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身份信息。因上述事项影响录取、入学报到及毕业等环节,考生责任自负。
五、资格审查
(一)报考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的审核
请各考生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此章程以及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包含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信息对学历等方面的要求),确定符合各项要求后再进行报名。我校将在报名系统开放期间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审查以下信息:
(1)考生前置学历是否满足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要求。
(2)各专项计划填报是否超出专业限制以及是否符合专项条件。
(3)研招网学籍学历校验结果。
(4)部分专业对于报考类别、毕业年限、专业背景的要求等。
对于报名数据审核存在问题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截止前,我校将通过研招网后台发送站内信息进行提示或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考生接到短信提示后请尽快登录研招网查看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名或修改数据或补充相关报名材料。
考生须在2022年10月25日前提交相应类型所需补充的材料(涉及不同类型的考生,请按不同类型分别提交,以免信息缺漏)。凡补充材料不合格或逾期提交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学历(学籍)校验。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应机构进行认证,并将认证报告(PDF格式)和其他所需材料(照片或扫描)的电子版发送至我校研招办邮箱yzb@gxmz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学历校验+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将经生源所在省教育厅审批盖章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电子版(PDF格式)送至yzb@gxmz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少民骨干计划报考登记表+考生姓名”命名。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电子版(PDF格式)送至yzb@gxmzu.edu.cn,邮件名称请以“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姓名”命名。
(4)在校在籍研究生须将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电子版(PDF格式)送至yzb@gxmz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在籍研究生同意报考证明+考生姓名”命名。
(5)报考体育学、体育硕士研究生的跨学科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在“备用信息1”填写符合条件的证书名称、发证机关、发证日期等信息,将证书扫描件的电子版(PDF格式)发至邮箱:gxmdtjxy@163.com,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体育学、体育跨学科考生+考生姓名”命名。
请务必注意: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得再修改信息或补报,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准考。对于报名数据审核无问题的,我校不再单独发信息。
2.网上确认结束后的审核
网上确认结束后,我校还将对全国所有报考点上报的确认信息进行全面核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编入准考库并编排准考证号,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一律设置为不准考。
各位考生在报名前要明确自身定位和合理规划报名时间,要本着负责的态度确保填写的报名信息完整、真实、有效、齐全、正确,要避免因人为错误导致数据校验失败,要预留充足的时间修改信息或补报。报名成功后的5到7天内要及时关注手机短信、研招网站内消息、我校研究生院的网站信息。请务必保证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正确并能够正常接收研招网短信(建议网报期间手机不要开启短信拦截等屏蔽功能,以免耽误接收研招网发送的短信)。
(二)复试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享受照顾政策和加分政策及考生报考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六、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考试科目:请查阅《广西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安排考场,详见准考证。
4.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5.成绩查询:初试成绩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考生自行在网上查询、打印本人初试成绩单(我校不再另寄发成绩通知单)。
(二)复试
1.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具体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等信息见各招生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细则。
2.管理类联考各专业(包括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400旅游管理、125500图书情报)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下旬至4月上旬,具体安排以届时我校公布的复试通知为准,请关注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网站。
4.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二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含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请考生务必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复试资格和相关要求,若错过复试,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规定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籍)/学位证书以及对应的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材料按要求准时参加复试。
七、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八、录取
(一)我校将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广西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广西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
(二)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被认定为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后不允许转专业。
(四)考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只招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不招收非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高层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须在复试时或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非定向就业”类别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非在职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的人事关系、档案等需调入我校,户口根据本人意愿自行确定是否调入我校;“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非在职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外)的户口、人事关系、档案等皆不得转入我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至2023年9月1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十、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金融、翻译、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艺术类别为14950元/年,工商管理30000元/年,其他类别13000元/年。
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2023年实际收费标准若有变化,最终以广西物价主管部门核定和备案的为准。
(二)奖助学金
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
1.助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以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非在职研究生,其人事档案已转入广西民族大学且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2.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进行评选,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3.国家奖学金。学校根据相关制度组织开展评选和推荐。
4.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非在职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外),不享受奖助学金待遇。
十一、毕业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毕业派遣按研究生毕业当年的就业政策执行。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在职考生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在职考生,须回原单位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非在职考生,须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生,须回定向的少数民族地区就业。
十二、违规处理
(一)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
(二)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我校将对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其他
(一)我校在相思湖校区、思源湖校区和武鸣校区进行研究生的教学培养工作,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第一时间通过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上网了解查询。
(三)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考研辅导班,不提供考试大纲,各专业考研参考书目详见附件1。近三年自命题真题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招生”栏目下载。
(四)凡报考(含调剂)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视为已认真阅读本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并接受本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的规定和要求。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为准。本章程如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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